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号),今年25所军队院校计划在川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人(附件1)。为圆满完成招生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年8月31日),未婚。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政治考核
(一)组织领导。政治考核由省军区统一领导,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程序。1.考生可自行向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申领《政治考核表》(附件2),或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