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

为满足清江浦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全面提升消防救援战勤保障能力,不断推动全区消防救援工作社会化,清江浦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清江浦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从事消防救援和战勤保障等相关工作。录用人员经统一培训试用合格后,签定正式合同。

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应为18至28周岁,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基本要求;具有驾驶(B2及以上驾照)、医疗救护、挖机操作、烹饪、汽修等技能专业特长人员可视情放宽招录条件;

(四)男性身高cm以上;

(五)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性、传染性和慢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退役军人、具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优先考虑(需提供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具有计算机、通信技术、驾驶(B2及以上驾照)、医疗救护、挖机操作、烹饪、汽修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七)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被开除辞退的;

5、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6、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九)防疫要求

1、人员招录前,须登录支付宝获取“苏康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提供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应聘人员需填报承诺书(附件1);

2、应聘人员近期不存在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确认身体无病症,符合招录条件的;

3、居住小区或区域无涉疫人员的;

4、有出入境、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情况(需提供14医院核酸检测报告);

5.上述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大队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工作待遇、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培训试用期工资为元/月,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绩效=/月(兵龄核算完工龄,按照/年增加至基本工资中),并缴纳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规定,每年实行定期增资,从事特殊岗位给予适当补贴。(职务补贴:班长驾驶员通信员)。

(二)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三)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四)专职消防员采取轮班执勤模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因国家和社会救助等工作任务需要,消防员无条件服从停止轮休假。

(五)工作满一年以上,按劳动法享受带薪休假。外地人员可集中轮休,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员休假模式进行。

报名办法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体能测评、心理测试、体格检查、面试和政治审查合格后,开展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录用。

(一)报名时间:年4月6日—年4月21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实地报名。

1、实地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格(附件2)《清江浦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及携带相关材料至淮安市清江浦区 消防救援站报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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