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停车服务方式、缓解城区交通拥挤,倡导绿色出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号)、《浙江省定价目录》(年版)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甬综执联〔〕9号)及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陈周霄摄)
01区域划分一级:东至中山路,南至北兰江路,西至西石山路,北至丰山路—子陵路;
二级:东至城东路,南至谭家岭路,西至开丰路—玉立路,北至西环北路—北环东路;
三级:除一级、二级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
02收费时间及标准区域划分
日间收费标准
8:00—17:30
(按时收费)
夜间收费标准
17:30(含)—次日8:00(含)(按次收费)
一级
30分钟(含)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4元/车次,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元/车次。日间连续停放不超过22元。
30分钟(含)免费,超出免费时长3元/车次。(2小时之内减半收取)
二级
30分钟(含)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3元/车次,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车次。日间连续停放不超过12元。
30分钟(含)免费,超出免费时长2元/车次。(2小时之内减半收取)
三级
30分钟(含)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2元/车次,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车次。日间连续停放不超过11元。
30分钟(含)免费,超出免费时长2元/车次。(2小时之内减半收取)
03实施时间《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余发改价〔〕10号)于年7月29日印发,自年8月30日零时起正式实施。
04缴费方式道路公共收费停车泊位实行智能管理模式,车主可通过收费路段告示牌扫码添加“甬城泊车”APP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