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生效9月1日起,谁再把安全责任全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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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谁再把安全责任全部推给安全部门,就追究谁的责任!

应急管理部官方消息: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介绍,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原则写入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这“三个必须”的原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年考察中石化黄岛经济开发区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现场时首先提出的。

第一,明确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明确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明确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原则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防止部门之间因为相互推责而形成的安全监管盲区。

第三,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你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同时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以后,管生产的是要负责任的。

比如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对分管领域的安全要负责任。下属企业里面,安全管理团队配备得不到位,缺人,由此导致的事故这个副职是要负责任的。比如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如果下属企业里安全投入不到位,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是要承担责任的。

当然,职能部门之间也要相互配合协作,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这样才能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让部门之间既责任清晰,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的合力。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01年6月10日发布,9月1日生效。新安法的发布标志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来临,安全不再只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

新《安全生产法》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将第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增加“三个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让我们再看看以往的案例:简直令人惊诧!

安全科长因对新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被追责!

00年3月3日11时10分左右,山东临沂福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德化工)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00年3月3日7时55分左右,福德化工车间主任张义明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填写动火作业票证并经公司批准,就安排张学智和肖云亮对罐区北侧4个储罐进行加装铭牌支架焊接作业。11时09分41秒,事故储罐发生爆炸,致罐体整体飞起数米后落至防火堤东南角,并起火燃烧,事故导致张学智当场死亡,肖云亮重伤。

企业复工前将配套的罐区内生产设施恢复正常,管道内残余的八碳烯与罐内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企业违章指挥,福德化工电焊工张学智入厂时间短,在不熟悉工作环境的情况下,对事故储罐进行加装化学品铭牌支架焊接作业时,违章作业,持续焊接导致事故储罐罐壁局部高温,引起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发生爆炸,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牛xx,福德化工安全科长,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新入厂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被追刑责。

案例二:年10月31日16时05分许,江苏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熔铸车间在铝棒铸造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元。近期,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直接原因:在浇铸过程中,工人为加快铸造进度擅自调快铸造底座下降速度、错误操作调小了结晶器冷却水流量,结晶器中的铝液尚未结晶就被拉出,导致铝棒拉漏,铝液大量泄漏至冷却水井中,冷却水瞬间汽化,体积急剧膨胀产生爆炸。

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安全员,负责凯隆公司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周培军疏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组织、参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疏于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三:年8月8日9时5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二里岗办事处未来路与凤凰路交叉口西南角的中博集团一施工工地,在塔吊顶升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近日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王xx,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中原分公司中博项目安全员,因项目B地块南院的安全员请假、8月6至8日王海涛被临时由北院调至南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8月8日,在塔吊顶升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未及时发现、阻止胜富劳务公司木工进入顶升作业控制范围,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年9月30日,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经管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其执行遽捕(郑公二里(治)捕字〔〕号),羁押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案例四:年3月7日上午10时53分许,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部分设备损坏和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约84万元。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神华公司合成二线为了提高原料利用效率,在没有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的情况下,利用现有的谷氨酰胺生产线上的不锈钢浓缩罐,并参照谷氨酰胺生产过程的浓缩工艺对阿昔莫司合成母液进行浓缩,浓缩岗位当班操作人员浓缩阿昔莫司合成母液过程中,浓缩时间过长,使罐内物料(包括阿昔莫司、阿昔莫司合成原料5-甲基吡嗪--羧酸和双氧水等)温度、浓度升高,产生激烈化学反应,引发爆炸。

吴德宁,中共党员,神华公司专职安全员,没有及时发现本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没有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日常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职工未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对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上四起是典型的因为不到位被追责的安全管理人员,只要出了事故,“不到位、不及时”等描述总能给安全管理人员定个罪,难逃背锅的结局。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将改变这一现状。

再看看现在的案例

无人伤亡!分管设备副总、生产技术部经理、设备部经理等4人被追刑责。

01年7月16日,从宁波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曾引发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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