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制定本指南。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9月5日—9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报考人员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资格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者,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三、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条件
(一)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
(二)推荐医师。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区县(自治县)内医疗机构执业、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医师同年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不超过2名。
四、提交材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师承学习人员)》(附件1)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及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
3.《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附件2)一式七份;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在申请表内填写);推荐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5.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跟师学习材料,包括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一式二份(可为复印件);
7.指导老师对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出师结论,以及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附件3)一式二份;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一式二份;
8.《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附件4)一式二份(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需填报)。
9.下列师承人员按下列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1)师承人员如已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需提交:
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证明材料(由指导老师或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一式二份;
③前述第1-4项和第8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8项材料)。
(2)师承人员如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
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跟师学习满五年的证明材料(由指导老师或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一式二份;
④前述第1-4项和第8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8项材料)。
(3)师承人员如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需提交:
①《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8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8项材料)。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多年实践人员)》(附件5)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及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
3.《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附件2)一式七份;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在申请表内填写);推荐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5.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证明材料(附件6)一式二份。
6.《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附件4)一式二份(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需填报)。
7.下列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按下列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1)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如已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需提交:
①《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4项和第6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6项材料)。
(2)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如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
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前述第1-4项和第6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6项材料)。
(3)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如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需提交:
①《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6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6项材料)。
8.自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起,至年7月1日《中医药法》施行之日,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不满5年的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应有指导老师指导,并需提交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以及指导老师评价意见(在附件5中填写)。
五、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现场报名。
(二)提交报名材料:详见“四、提交材料”。
(三)报名审核:实行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各考点复审,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确认的三审制度。
(四)报名公示: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报考人员长期临床实践地或学习地进行公示。各考点复审通过人员、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确认通过人员均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年 月 日
指导老师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时间
职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临床特长
指导老师意见(跟师学习情况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
本人承诺评价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签字(按指印):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材料一
推
荐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民族
专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
(推荐意见: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推荐理由等)
本人承诺推荐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推荐医师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推荐材料二
推
荐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民族
专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
(推荐意见: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推荐理由等)
本人承诺推荐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推荐医师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意见
(初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点意见
(复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时使用。
2.可手写,也可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申请人签字、指导老师意见和签字、推荐医师意见和签字只能由相应人员用钢笔或签字笔手写。
3.第1-2页由申请人填写,第3页由申请人的指导老师填写,第4-5页由推荐医师填写,第6页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主管部门)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照片应为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
6.文化程度:填写申请人目前所取得的最高学历。
7.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者,填“无”。
8.身份证号码:也可填写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编号。
9.跟师学习地点:应具体到跟师学习及临床实践医疗机构。
10.医术专长:包括所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诊治的病证范围。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诊治的病证范围应为对应关系,即“使用××技术诊治××病”。医术专长还应符合“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标准。申报的中医疾病数量不超过5个。申报的中医药技术分“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外兼有”三类,仅限选填其中一类,其中申报“外治技术”和“内外兼有”类的须明确技术类别或技术名称,如“使用内服方药治疗××病”、“使用××外治技术治疗××病”、“使用内服方药兼××外治技术治疗××病”。申报的医术专长应与附件2所填报医术专长一致。
11.近五年服务人数:是指近五年内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应用医术专长服务的人数。
12.医术专长综述:按申报的中医疾病,分别简要叙述医术专长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有效性、潜在的风险性及防范措施等。
13.指导老师基本情况:需附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材料。
14.指导老师意见:包括对学生跟师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等。
15.推荐医师基本情况:需附推荐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推荐医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材料。
16.推荐医师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和推荐理由等。
附件2
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住址
工作单位
一、医术专长
病名
代码
中医药技术方法
常用内服方剂名称
外治技术类别或名称
内服
方药
外治
技术
内外
兼有
二、中医医术渊源说明(师承学习人员不填)
1.接触中医时间
2.接触中医形式
3.学习或掌握的中医典籍
4.主要中医学术思想阐述
三、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综述
(一)擅长××技术诊治××病
1.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
2.医术专长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3.医术安全性
4.医术有效性
5.医术潜在的风险性及防范措施
(二)擅长××技术诊治××病
1.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
2.医术专长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3.医术安全性
4.医术有效性
5.医术潜在的风险性及防范措施
(三)擅长××技术诊治××病
1.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
2.医术专长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3.医术安全性
4.医术有效性
5.医术潜在的风险性及防范措施
四、真实性承诺
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承诺人签名(按指印):
承诺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申报者须填写所有栏目,不得留有空白栏。“二、中医医术渊源说明”由经多年实践人员填写,师承学习人员不需填写此栏。
二、关于“一、医术专长”
医术专长包括所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诊治的病证范围。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诊治的病证范围应为对应关系,即“使用××技术诊治××病”。医术专长还应符合“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标准。申报的中医疾病数量不超过5个。申报的医术专长应与附件1或附件5所填报医术专长一致。
(一)填报中医疾病名称:对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表3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表”(附件7)填写。
1.选择填写某一个中医疾病。表示仅掌握某一病类下的某一个具体疾病。例如:选择填写“内科病(BN)”中“肺系病类(BNF)”下的“咯血病(BNF)”,表示仅掌握“咯血病(BNF)”这1个具体疾病。
2.选择填写某几个中医疾病(不超过5个)。表示掌握某一病类或某几个病类下的几个具体疾病(不超过5个),具体疾病所跨病类不作限制。例如:选择填写“内科病(BN)”中“肺系病类(BNF)”下的“肺痨病(BNF)”、“咯血病(BNF)”,表示掌握“肺痨病(BNF)”、“咯血病(BNF)”这2个具体疾病。再如:选择填写“内科病(BN)”中“肺系病类(BNF)”下的“肺痨病(BNF)”,“心系病类(BNX)”下的“心衰病(BNX)”,以及“脾系病类(BNP)”下的“吐血病(BNP)”,表示掌握“肺痨病(BNF)”、“心衰病(BNX)”、“吐血病(BNP)”这3个具体疾病。
3.考核注册遵循“报什么、考什么,考什么、注册什么”原则,且时间相对有限,合格者取得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记载的是经考核合格的具体诊治病证和具体中医药技术方法,因此建议申报者根据自身掌握情况慎重填写,一次不宜填写过多个中医疾病。
(二)中医药技术方法分“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外兼有”三类,仅限选填其中一类,在相应栏打“√”。选填“内服方药”类的申报者须列举常用的方剂名称(附件2、附件4相关内容应前后一致)。选填“外治技术”类的申报者须对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附件8),明确技术类别或技术名称。选填“内外兼有”类的申报者须列举常用的方剂名称(附件2、附件4相关内容应前后一致),并对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明确技术类别或技术名称。
1.选择填写某一个技术类别,表示该技术类别下所列的全部技术均掌握。例如:选择填写“针刺类技术”,表示掌握“针刺类技术”下所列的“毫针技术”、“头针技术”等27个技术。
2.选择填写某几个技术类别,表示这几个技术类别下所列的全部技术均掌握。例如:选择填写“针刺类技术”、“灸类技术”,表示掌握“针刺类技术”和“灸类技术”下所列的“毫针技术”、“头针技术”、“麦粒灸技术”、“隔物灸技术”等35个技术。
3.选择填写某一个技术名称,表示仅掌握某技术类别下的某一个具体技术。例如:选择填写“毫针技术”,表示仅掌握“针刺类技术”下所列的“毫针技术”这1个具体技术。
4.选择填写某几个技术名称,表示掌握某几个技术类别下的某几个具体技术。例如:选择填写“毫针技术”、“麦粒灸技术”,表示掌握“针刺类技术”和“灸类技术”下所列的“毫针技术”、“麦粒灸技术”这2个具体技术。
5.因考核时间有限,建议申报者根据自身掌握情况慎重填写,一次不宜填写过多类或过多个技术。
三、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综述:按申报的中医疾病,分别简要叙述医术专长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有效性、潜在的风险性及防范措施等。
四、应注意文字精炼、准确。“二、中医医术渊源说明”、“三、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综述”均填写摘要,字数各不超过字。
附件3
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师承人员指导老师和医疗机构意见表
指
导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民族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时间
职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临床特长
指导老师意见
(跟师学习情况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
本人承诺评价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签字(按指印):
日期: 年 月 日
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意见
师承人员姓名:
学习情况:
职业道德
临床能力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
1
常用方剂
常用药物
2
常用方剂
常用药物
3
常用方剂
常用药物
4
常用方剂
常用药物
5
常用方剂
常用药物
汇总
常用方剂共方
常用药物味(不少于50种),填入常用药物表,以备现场辨识考核使用。
常用药物中是否有毒性药物□否,□是。
如有,填入有毒药物表,以备专家了解考核使用。
(一)常用药物表
序
号
中药
名称
序
号
中药
名称
序
号
中药
名称
序
号
中药
名称
序
号
中药
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二)有毒药物表
序
号
中药
名称
序
号
中药
名称
序
号
中药
名称
序
号
中药
名称
序
号
中药
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填表说明
1.根据申报者实际情况,申报的常用方剂、常用药物数量不作规定,表格不够请自行添加。
2.常用方剂应与附件2所填报的“常用内服方剂名称”一致。
附件5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多年实践人员)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现从事主要职业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医术实践地点
医术实践时间
年月至年月
医术专长
1.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
2.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
3.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
4.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
5.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
近五年
服务人数
学习途径
自学□ 家传□ 跟师□ 自创□
医术渊源
1.中医医疗服务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脉络、家族行医记载记录、医籍文献等。
2.接触中医的时间、形式;学习或掌握的中医典籍;主要中医学术思想阐述等。
个人学习
经历
医术实践
经历
医术专长
综述
1.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
(1)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
(2)医术专长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3)医术安全性
(4)医术有效性
(5)医术潜在的风险性及防范措施
2......
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需提供患者真实姓名、住址、电话、病历资料等,以附件形式附后)
本人承诺所填报信息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本人签字(按指印):
日期: 年 月 日
指导老师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时间
职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临床特长
指导老师意见(跟师学习情况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
本人承诺评价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签字(按指印):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材料一
推
荐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民族
专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
(推荐意见: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推荐理由等)
本人承诺推荐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推荐医师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推荐材料二
推
荐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民族
专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
(推荐意见: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推荐理由等)
本人承诺推荐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推荐医师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意见
(初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点意见
(复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时使用。
2.可手写,也可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申请人签字、指导老师意见和签字、推荐医师意见和签字只能由相应人员用钢笔或签字笔手写。
3.第1-2页由申请人填写,第3页由申请人的指导老师填写(见填表说明14),第4-5页由推荐医师填写,第6页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主管部门)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照片应为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
6.文化程度:填写申请人目前所取得的最高学历。
7.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者,填“无”。
8.医术实践地点:应具体到XX市XX区(县)XX街道(乡、镇)。
9.医术专长:包括所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诊治的病证范围。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诊治的病证范围应为对应关系,即“使用××技术诊治××病”。医术专长还应符合“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标准。申报的中医疾病数量不超过5个。申报的中医药技术分“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外兼有”三类,仅限选填其中一类,其中申报“外治技术”和“内外兼有”类的须明确技术类别或技术名称,如“使用内服方药治疗××病”、“使用××外治技术治疗××病”、“使用内服方药兼××外治技术治疗××病”。申报的医术专长应与附件2所填报医术专长一致。
10.近五年服务人数:是指近五年内应用医术专长服务的人数。
11.医术渊源:包括中医医疗服务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脉络、家族行医记载记录、医籍文献等。
12.个人学习经历:包括文化学习和医术学习经历。
13.医术专长综述:按申报的中医疾病,分别简要叙述医术专长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有效性、潜在的风险性及防范措施等。
14.多年实践人员自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起,至年7月1日《中医药法》施行之日,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不满5年的,应有指导老师指导,需填写指导老师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第3页)。多年实践人员自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起,至年7月1日《中医药法》施行之日,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已满5年的,不需填写此内容。
15.推荐医师基本情况:需附推荐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推荐医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材料。
16.推荐医师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和推荐理由等。
附件6
中医医术实践证明材料
(任选一项)
一、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证明
兹证明。
姓名,年龄,性别,
身份证号码。
经审核,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在(行医地点)多年从事中医医术实践。
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二、所在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兹证明。
姓名,年龄,性别,
身份证号码。
经审核,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在(行医地点)多年从事中医医术实践。
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三、10名以上患者推荐证明(注:患者就诊时间需跨度5年以上)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
所患
疾病
就诊
时间
患者承诺
签字、按手印
1
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
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
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
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
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
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7
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表3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表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N
内科病
BNX
多寐病
BNP
腹胀满病
BNF
肺系病类
BNX
健忘病
BNP
泄泻病
BNF
咳嗽病
BNX
癫狂病
BNP
暴泻病
BNF
外感咳嗽病
BNX
癫病
BNP
吐血病
BNF
内伤咳嗽病
BNX
狂病
BNP
便血病
BNF
肺痿病
BNX
痫病
BNP
齿衄病
BNF
肺痈病
BNX
昏迷病
BNP
紫癜病
BNF
哮病
BNX
神昏病
BNP
痰饮病
BNF
喘病
BNX
痴呆病
BNP
悬饮病
BNF
暴喘病
BNX
抽搐病
BNP
溢饮病
BNF
肺胀病
BNX
薄厥病
BNP
支饮病
BNF
肺痨病
BNX
卒死病
BNP
脾系病(便秘病)
BNF
咯血病
BNP
脾系病类
BNG
肝系病类
BNF
鼻衄病
BNP
胃脘痛病
BNG
胁痛病
BNF
失音病
BNP
胃痞病
BNG
黄疸病
BNF
肺衰病
BNP
吐酸病
BNG
阴黄病
BNX
心系病类
BNP
反胃病
BNG
阳黄病
BNX
心悸病
BNP
呕吐病
BNG
急黄病
BNX
惊悸病
BNP
暴吐病
BNG
萎黄病
BNX
怔忡病
BNP
呃逆病
BNG
积聚病
BNX
胸痹心痛病
BNP
嘈杂病
BNG
积病
BNX
卒心痛病
BNP
噎膈病
BNG
聚病
BNX
心衰病
BNP
腹痛病
BNG
臌胀病
BNX
不寐病
BNP
卒腹痛病
BNG
水臌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NG
气臌病
BNS
气淋病
BNW
暑温病
BNG
血臌病
BNS
血淋病
BNW
冒暑病
BNG
虫臌病
BNS
膏淋病
BNW
暑秽病
BNG
头痛病
BNS
劳淋病
BNW
中暑病
BNG
头风病
BNS
乳糜尿病
BNW
湿温病
BNG
眩晕病
BNS
尿浊病
BNW
湿阻病
BNG
中风病
BNS
尿血病
BNW
伏暑病
BNG
痉病
BNS
遗尿病
BNW
秋燥病
BNG
厥病
BNS
癃闭病
BNW
温燥病
BNG
气厥病
BNS
关格病
BNW
凉燥病
BNG
血厥病
BNS
肾衰病
BNW
大头瘟病
BNG
痰厥病
BNS
腰痛病
BNW
烂喉痧病
BNG
食厥病
BNS
遗精病
BNW
疫毒痢病
BNG
寒厥病
BNS
梦遗病
BNW
太阳病
BNG
热厥病
BNS
滑精病
BNW
少阳病
BNG
郁病
BNS
早泄病
BNW
阳明病
BNG
瘿病
BNS
阳萎病
BNW
太阴病
BNG
气瘿病
BNS
耳鸣、耳聋病
BNW
少阴病
BNG
肉瘿病
BNS
耳鸣病
BNW
厥阴病
BNG
瘿痈病
BNS
耳聋病
BNW
外感热病(痢疾病)
BNG
胆胀病
BNW
外感热病类
BNW
外感热病(疟疾病)
BNS
肾系病类
BNW
感冒病
BNW
外感热病(霍乱病)
BNS
水肿病
BNW
时行感冒病
BNC
虫病类
BNS
阳水病
BNW
外感高热病
BNC
虫病(蛔虫病)
BNS
阴水病
BNW
风温病
BNC
虫病(绦虫病)
BNS
热淋病
BNW
风温肺热病
BNC
虫病(钩虫病)
BNS
石淋病
BNW
春温病
BNC
虫病(蛲虫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NC
虫病(姜片虫病)
BNV
脱病
BWC
丹毒病
BNC
虫病(血吸虫病)
BNV
闭病
BWC
发病
BNC
虫病(丝虫病)
BNV
肥胖病
BWC
锁喉痈病
BNC
虫病(囊虫病)
BNV
中毒病
BWC
臀痈病
BNL
内科瘤病类
BNV
内科其他病(脚气病)
BWC
腓腨发病
BNL
内科瘤病
BW
外科病
BWC
手发背病
BNA
内科癌病类
BWC
疮疡病类
BWC
足发背病
BNA
内科癌病
BWC
疖病
BWC
有头疽病
BNV
内科其他病类
BWC
暑疖病
BWC
脑疽病
BNV
内伤发热病
BWC
石疖病
BWC
发背疽病
BNV
虚劳病
BWC
软疖病
BWC
膻中疽病
BNV
痿病
BWC
蝼蛄疖病
BWC
少腹疽病
BNV
汗病
BWC
颜面疔疮病
BWC
发颐病
BNV
自汗病
BWC
手足疔疮病
BWC
流注病
BNV
盗汗病
BWC
蛇眼疔病
BWC
无头疽病
BNV
痛风病
BWC
蛇头疔病
BWC
附骨疽病
BNV
消渴病
BWC
蛇腹疔病
BWC
环跳疽病
BNV
风湿痹病
BWC
托盘疔病
BWC
腓腨疽病
BNV
尪痹病
BWC
足底疔病
BWC
走黄病
BNV
骨痹病
BWC
红丝疔病
BWC
内陷病
BNV
肌痹病
BWC
烂疔病
BWC
瘰疬病
BNV
面痛病
BWC
疫疔病
BWC
流痰病
BNV
面瘫病
BWC
痈病
BWC
臁疮病
BNV
颤病
BWC
肘痈病
BWC
褥疮病
BNV
急风病
BWC
脐痈病
BWC
脱疽病
BNV
厥脱病
BWC
腘窝痈病
BWC
青蛇毒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WC
股肿病
BWP
热疮病
BWP
瘾疹病
BWC
痰毒病
BWP
蛇串疮病
BWP
土风疮病
BWC
颈痈病
BWP
疣病
BWP
摄领疮病
BWC
腋痈病
BWP
扁瘊病
BWP
风瘙痒病
BWC
胯腹痈病
BWP
疣目病
BWP
风热疮病
BWR
乳房病类
BWP
鼠乳病
BWP
紫癜风病
BWR
乳头破碎病
BWP
黄水疮病
BWP
白疕病
BWR
乳痈病
BWP
登豆疮病
BWP
天疱疮病
BWR
乳发病
BWP
癣病
BWP
面游风病
BWR
乳痨病
BWP
白秃疮病
BWP
粉刺病
BWR
乳癖病
BWP
肥疮病
BWP
酒齄鼻病
BWR
乳疬病
BWP
鹅掌风病
BWP
油风病
BWR
乳漏病
BWP
脚湿气病
BWP
猫眼疮病
BWR
乳衄病
BWP
灰指(趾)甲病
BWP
瓜藤缠病
BWR
乳核病
BWP
圆癣病
BWP
红蝴蝶疮病
BWR
乳疽病
BWP
紫白癜风病
BWP
皮痹病
BWR
粉刺性乳痈病
BWP
湿疮病
BWP
狐惑病
BWN
男性前阴病类
BWP
奶癣病
BWP
流皮漏病
BWN
子痈病
BWP
旋耳疮病
BWP
白驳风病
BWN
子痰病
BWP
窝疮病
BWP
黧黑斑病
BWN
囊痈病
BWP
脐疮病
BWP
蟹足肿病
BWN
脱囊病
BWP
乳头风病
BWP
皮肤病(麻风病)
BWN
阴茎痰核病
BWP
肾囊风病
BWP
皮肤病(疥疮病)
BWN
血精病
BWP
四弯风病
BWP
皮肤病(鸡眼病)
BWN
精浊病
BWP
火赤疮病
BWP
皮肤病(胼胝病)
BWN
精癃病
BWP
顽湿聚结病
BWP
皮肤病(淋病)
BWP
皮肤病类
BWP
药毒病
BWP
皮肤病(梅毒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WG
肛肠病类
BWA
茧唇病
BFY
月经先期病
BWG
悬珠痔病
BWA
失荣病
BFY
月经后期病
BWG
息肉痔病
BWA
乳癌病
BFY
月经先后无定期病
BWG
肛裂病
BWA
肾癌翻花病
BFY
月经过多病
BWG
肛痈病
BWA
锁肛痔病
BFY
月经过少病
BWG
肛漏病
BWV
外科其他病类
BFY
经期延长病
BWG
脱肛病
BWV
疝气病
BFY70
痛经病
BWG
肛门湿疡病
BWV
水疝病
BFY
经间期出血病
BWG
肛肠病(痔病)
BWV
狐疝病
BFY
闭经病
BWG
肛肠病(内痔病)
BWV
肠痈病
BFY
崩漏病
BWG
肛肠病(外痔病)
BWV
外科其他病(水火烫伤病)
BFY
经行乳房胀痛病
BWG
肛肠病(混合痔病)
BWV
外科其他病(冻疮病)
BFY
经行发热病
BWL
外科瘤病类
BWV
外科其他病(破伤风病)
BFY
经行头痛病
BWL
气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毒虫咬伤病)
BFY
经行眩晕病
BWL
血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毒蛇咬伤病)
BFY
经行身痛病
BWL
肉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蜈蚣螫伤病)
BFY
经行口糜病
BWL
筋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蜂螫伤病)
BFY
经行风疹块病
BWL
骨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蝎螫伤病)
BFY
经行吐衄病
BWL
脂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狗咬伤病)
BFY
经行泄泻病
BWA
外科癌病类
BF
妇科病
BFY
经行浮肿病
BWA
石瘿病
BFY
月经病类
BFY
经行情志异常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FY
绝经前后诸病
BFC
产后血晕病
BFZ
阴挺病
BFD
带下病类
BFC
产后血崩病
BFZ
脏躁病
BFD
带下病
BFC
产后痉病
BFZ
不孕病
BFR
妊娠病类
BFC
产后腹痛病
BFZ
阴痒病
BFR
妊娠恶阻病
BFC
产后恶露不绝病
BFZ
阴疮病
BFR
妊娠腹痛病
BFC
产后恶露不下病
BFZ
阴吹病
BFR
胎漏病
BFC
产后大便难病
BFZ
热入血室病
BFR
胎动不安病
BFC
产后遗粪病
BE
儿科病
BFR
滑胎病
BFC
产后发热病
BEX
新生儿病类
BFR
堕胎病
BFC
产后感染发热病
BEX
胎黄病
BFR
小产病
BFC
产后汗病
BEX
赤游丹病
BFR
胎萎不长病
BFC
产后自汗、盗汗病
BEX
脐风病
BFR
胎死不下病
BFC
产后身痛病
BEX
脐湿病
BFR
子烦病
BFC
产后缺乳病
BEX
脐血病
BFR
子肿病
BFC
产后乳汁自出病
BEX
脐突病
BFR
子满病
BFC
产后小便不通病
BES
儿科时行病类
BFR
子晕病
BFC
产后小便频数病
BES
小儿感冒病
BFR
子痫病
BFC
产后小便淋沥病
BES
奶麻病
BFR
子悬病
BFC
产后尿血病
BES
风痧病
BFR
子瘖病
BFC
产后遗尿病
BES
丹痧病
BFR
子嗽病
BFC
交肠病
BES
痄腮病
BFR
子淋病
BFL
妇科瘤病类
BES
顿咳病
BFR
转胞病
BFL
妇科瘤病
BES
软脚瘟病
BFR
难产病
BFA
妇科癌病类
BES
小儿疫毒痢病
BFR
胞衣不下病
BFA
妇科癌病
BES
疰夏病
BFR
孕痈病
BFZ
妇科其他病类
BES
夏季热病
BFC
产后病类
BFZ
癥瘕病
BES
儿科时行病(麻疹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ES
儿科时行病(水痘病)
BEZ
五迟、五软病
BEL
儿科瘤病类
BES
儿科时行病(白喉病)
BEZ
佝偻病
BEL
儿科瘤病
BEZ
儿科杂病类
BEZ
小儿痿病
BEA
儿科癌病类
BEZ
小儿咳嗽病
BEZ
五硬病
BEA
儿科癌病
BEZ
肺炎喘嗽病
BEZ
解颅病
BY
眼科病
BEZ
哮喘病
BEZ
尿频病
BYB
胞睑病类
BEZ
鹅口疮病
BEZ
小儿遗尿病
BYB
针眼病
BEZ
小儿口疮病
BEZ
小儿水肿病
BYB
胞生痰核病
BEZ
小儿乳蛾病
BEZ
夜啼病
BYB
椒疮病
BEZ
厌食病
BEZ
小儿紫癜病
BYB
沙眼病
BEZ
积滞病
BEZ
小儿汗病
BYB
粟疮病
BEZ
疳病
BEC
儿科虫病
BYB
睑弦赤烂病
BEZ
小儿呕吐病
BEC
儿科虫病(小儿蛔虫病)
BYB
风赤疮痍病
BEZ
小儿腹痛病
BEC
儿科虫病(小儿绦虫病)
BYB
胞肿如桃病
BEZ
小儿泄泻病
BEC
儿科虫病(小儿钩虫病)
BYB
胞虚如球病
BEZ
小儿脱肛病
BEC
儿科虫病(小儿蛲虫病)
BYB
上胞下垂病
BEZ
小儿痫病
BEC
儿科虫病(小儿姜片虫病)
BYB
胞轮振跳病
BEZ
惊风病
BEC
儿科虫病(小儿血吸虫病)
BYB
目劄病
BEZ
急惊风病
BEC
儿科虫病(小儿丝虫病)
BYB
睑内结石病
BEZ
慢惊风病
BEC
儿科虫病(小儿囊虫病)
BYB
眼丹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YB
胞睑外翻病
BYH
凝脂翳病
BYW
异物入目病
BYB
胞肉粘轮病
BYH
黄液上冲病
BYW
振胞瘀痛病
BYB
倒睫卷毛病
BYH
蟹睛病
BYW
物损真睛病
BYZ
眦病类
BYH
混睛障病
BYW
惊震内障病
BYZ
冷泪病
BYH
风轮赤豆病
BYW
撞击伤目病
BYZ
无时冷泪病
BYH
白膜侵睛病
BYW
外伤眼病(电光伤目病)
BYZ
迎风冷泪病
BYH
赤膜下垂病
BYW
外伤眼病(酸碱伤目病)
BYZ
漏睛病
BYH
血翳包睛病
BYW
外伤眼病(热烫伤目病)
BYZ
漏睛疮病
BYH
宿翳病
BYL
眼科瘤病类
BYZ
赤脉传睛病
BYT
瞳神病类
BYL
眼科瘤病
BYZ
胬肉攀睛病
BYT
瞳神紧小病
BYA
眼科癌病类
BYM
白睛病类
BYT
瞳神干缺病
BYA
眼科癌病
BYM
暴风客热病
BYT
绿风内障病
BYV
眼科其他病类
BYM
天行赤眼病
BYT
青风内障病
BYV
疳积上目病
BYM
天行赤眼暴翳病
BYT
圆翳内障病
BYV
目偏视病
BYM
金疳病
BYT
胎患内障病
BYV
辘轳转关病
BYM
火疳病
BYT
云雾移睛病
BYV
眉棱骨痛病
BYM
白睛青蓝病
BYT
暴盲病
BYV
鹘眼凝睛病
BYM
白涩病
BYT
视瞻昏渺病
BYV
突起睛高病
BYM
白睛溢血病
BYT
青盲病
BYV
神水将枯病
BYM
时复病
BYT
高风雀目病
BYV
目痒病
BYH
黑睛病类
BYT
视直如曲病
BYV
眼科其他病(近视病)
BYH
聚星障病
BYT
血灌瞳神病
BYV
眼科其他病(远视病)
BYH
花翳白陷病
BYW
外伤眼病类
BYV
眼科其他病(老视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R
耳鼻喉科病
BRB
鼻鼽病
BRK
牙痈病
BRE
耳病类
BRB
鼻渊病
BRK
牙齩痈病
BRE
耳疖病
BRB
鼻息肉病
BRK
牙宣病
BRE
耳疮病
BRB
鼻损伤病
BRK
飞扬喉病
BRE
耳壳流痰病
BRB
异物入鼻病
BRK
口疮病
BRE
断耳疮病
BRY
咽喉病类
BRK
口糜病
BRE
耳胀、耳闭病
BRY
乳蛾病
BRK
唇风病
BRE
耳胀病
BRY
急乳蛾病
BRK
骨槽风病
BRE
耳闭病
BRY
慢乳蛾病
BRK
口齿病(龋齿病)
BRE
脓耳病
BRY
喉痹病
BRL
耳鼻喉瘤病类
BRE
暴聋病
BRY
急喉痹病
BRL
口舌痰包病
BRE
久聋病
BRY
慢喉痹病
BRL
喉瘤病
BRE
耳眩晕病
BRY
喉痈病
BRL
耳蕈病
BRE
异物入耳病
BRY
喉关痈病
BRA
耳鼻喉癌病类
BRE
耵耳病
BRY
里喉痈病
BRA
咽喉菌病
BRE
聋哑病
BRY
颌下痈病
BRA
咽菌病
BRE
耳根毒病
BRY
上颚痈病
BRA
喉菌病
BRE
脓耳口眼?斜病
BRY
喉癣病
BRA
耳鼻喉癌病(舌癌病)
BRE
黄耳伤寒病
BRY
喉瘖病
BG
骨伤科病
BRB
鼻病类
BRY
急喉瘖病
BGG
骨折病类
BRB
鼻疔病
BRY
慢喉瘖病
BGG
骨折病
BRB
鼻疳病
BRY
急喉风病
BGT
脱位病类
BRB
鼻塞病
BRY
梅核气病
BGT
脱位病
BRB
伤风鼻塞病
BRY
异物梗喉病
BGS
伤筋病类
BRB
鼻窒病
BRK
口齿病类
BGS
伤筋病
BRB
鼻槁病
BRK
牙痛病
BGS
落枕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GS
漏肩风病
BGU
损伤内证病类
BGU
头部内伤病
BGU
胸部内伤病
BGU
腹部内伤病
BGU
损伤出血病
BGU
损伤疼痛病
BGU
伤后发热病
BGU
损伤昏厥病
BGU
伤后癃闭病
BGU
损伤痿软麻木病
BGU
损伤眩晕病
BGU
损伤喘咳病
BGC
创伤病类
BGC
创伤病
BGL
骨伤科瘤病类
BGL
骨伤科瘤病
附件8
中医医疗技术目录
技术类别
技术名称
针刺类技术
毫针技术、头针技术、耳针技术、腹针技术、眼针技术、手针技术、腕踝针技术、三棱针技术、皮内针技术、火针技术、皮肤针(梅花针)技术、芒针技术、鍉针技术、穴位注射技术、埋线技术、平衡针技术、醒脑开窍技术、靳三针技术、浮针技术、贺氏三通技术、电针技术、针刺麻醉技术、鼻针技术、口唇针技术、子午流注技术、灵龟八法技术、飞腾八法技术
灸类技术
麦粒灸技术、隔物灸技术、悬灸技术、三伏天灸技术、天灸技术、温针灸技术、热敏灸技术、雷火灸技术
刮痧类技术
刮痧技术、撮痧技术、放痧技术
拔罐类技术
拔罐(留罐、闪罐、走罐)技术、药罐技术、针罐技术、刺络拔罐技术、刮痧拔罐技术
中医微创类技术
针刀技术、带刃针技术、水针刀技术、钩针技术、刃针技术、长圆针技术、拨针技术、铍针技术
推拿类技术
皮部经筋推拿技术、脏腑推拿技术、关节运动推拿技术、关节调整推拿技术、经穴推拿技术、导引技术、小儿推拿技术、器物辅助推拿技术、耳鼻喉擒拿技术、膏摩技术
敷熨熏浴类技术
穴位敷贴技术、中药热熨敷技术、中药冷敷技术、中药湿敷技术、中药熏蒸技术、中药泡洗技术、中药淋洗技术
骨伤类技术
理筋技术、脱位整复技术、骨折整复技术、夹板固定技术、石膏固定技术、骨外固定支架技术、牵引技术、练功康复技术
肛肠类技术
挂线技术、枯痔技术、痔结扎技术、中药灌肠技术、注射固脱技术
其他类技术
砭石治疗技术、蜂针治疗技术、中药点蚀技术、经穴电疗技术、经穴超声治疗技术、经穴磁疗技术、经穴光疗技术、揉抓排乳技术、火针洞式引流技术、脐疗技术、药线(捻)引流技术、烙法技术、啄法技术、割治技术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年8月23日印发
修正元医考中心各类医师资格培训专业医学只为医考修正元医考中心是面向全国医务人员学习交流的平台。修正元医考中心一直以来秉承“权威师资、精品教材、专业服务”的宗旨。已成为国内面授规模最大、通过率最高、专业化最强的医学高端品牌。现已向全国医学领域提供护士资格、医师资格、药师资格以及卫生职称类培训项目,年培训两千余人次。年小目标:完成一万人次培训,开办家分校。加盟
随着国家中医药发展的大趋势、人口老龄化、国家对基层医疗规范化等都要求基层医务人员的升级(执业医师化),这创造了基层巨大医师培训市场需求。
修正元医考中心
培训项目
中医(专长)执业医师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护士/护师/主管护师
执业西药师
技术类
小儿推拿技术
中药滴灌技术
修正元医考中心权威名师白朝伟中医中西培训
修正元医考中心妇科第一人江薇
修正元医考中心吉安分校乡村全科培训
商丘近分校近人乡村全科医师培训
湖南邵阳分校三百多人乡村全科培训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项目
目前在医师资格准入方面,最低的准入证书可以说就是《乡村医生执业证》了,但是随着国家让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向医师队伍建设转化,《乡村医生执业证》终将被替代,医师资格证书将是未来村级医疗准入门槛这点是大家毋庸置疑的。
但要让乡村医生直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还有难度,随着国家中医的发展大趋势,2年全国卫生院及以上机构都有中医科室,2年全国的社区服务站、村卫室中医执业人员配备率要达到85%以上。《中医药法》衍生出来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是可以合法执业的。
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后医生可以在专长领域合法执业,也可以开办诊所。
中医(专长)考核的报考条件是: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或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两种报考条件2选1即可。但都需要学习或实践活动要达到5年,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患者认可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参加修正元医考中心中医专长培训班的意义
一、可以助你成功转型!
二、让“无证”变为“有证”,中医身份合法性!
三、提升中医技能,学习更多中医技术
中医专长高端飞越课程体系选择适合自己的3
中医专长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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